第二次中东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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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
第二次中东战争,又称苏伊士运河战争/苏伊士运河危机,是爆发于1956年10月29日,英国和法国为夺取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与以色列联合对埃及进行的战争。主要的军事行动发生于1956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但是以色列军队在1957年3月8日完全撤出西奈半岛和 加 沙 地 带。正式开始介绍之前,先对战争背景做一些了解。
苏伊士运河沟通地中海和红海,是连接欧亚非三洲的海上交通要道,具有极高的战略地位。自1869年开通到1956年,苏伊士运河始终由英法资本主导的苏伊士运河公司(Compagnie Universelle du Canal Maritime de Suez)控制。该公司总部位于巴黎,董事会32个席位中,法国16席,英国9席,而埃及仅有5席。公司发行全部800,000股中英国政 府直接持353,504股,是最大的单一股东。此外,运河区除了英国驻军,公司拥有自己的警察、法庭和行政体系,可谓国中之国。1954年英国被迫同意于1956年6月13日前撤出占领军,但是公司控制权没有移交。也就是说,苏伊士运河公司事实上作为英法殖民统治的工具。
1956年7月,英美撤回1952年承诺的阿斯旺高坝援助,世界银行随后取消2亿美元贷款计划。阿斯旺贷款危机直接引发了纳赛尔的强烈反应。1956年7月26日,纳赛尔在亚历山大港发表演讲,宣布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当场宣读国有化法令全文。并明确承诺运河航行自由不受影响,尊重1888年公约和1954年英埃协定全部国际义务。当晚,英国艾登首相召开紧急内阁会议,美驻伦敦大使和法驻伦敦大使同时出席。与会保守党外交事务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核心问题包括:“1954年协定第8条是否被违反?”“如果现在签署20年苏埃条约,女王陛 下的政 府如何应对?”以及“我们是否应回避联合国?”。英国外 交 部 发 言 人 表态“不予置评”,但明确表示“明早政 府有很多话要说”。
艾登对运河的战略定位可追溯至其1929年担任议员时的表述:运河是大英帝国全球体系的“旋转门”。英国决策层担忧一旦失去运河控制权,“英国会失去所有阿拉伯国家的支持”。法国认为纳赛尔正在支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FLN),FLN于1954年发起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法国 政 府将埃及视为其在北非殖民利益的主要威 胁。法国外 交 部 档案显示,法国判断“倘若纳赛尔的成功被接受,法国在北非的继续斗 争会变得完全无用”。法国时任总理居伊·摩勒在1956年2月组建政 府后,核心议程就是“平定阿尔及利亚”。对于以色列来说,纳赛尔此前已关闭蒂朗海峡,禁止以色列船只通行,被以色列视为违反1948年停战协定,严重影响以色列的贸易。以色列总参谋长摩西·达扬主张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但认为所有外交手段穷尽之前,单方面行动在政治上是灾难性的。
法、英、以三方代表在巴黎郊外的塞夫勒秘密会晤,达扬于10月22日秘密赴法提出联合行动计划。《塞夫勒议定书》原文规定的行动如下:
第一阶段:10月29日晚,以色列对埃及发动大规模进攻,目标是次日抵达运河区。
第二阶段:10月30日,英法同时向埃及和以色列发出两份呼吁,对埃及要求停止一切战争行为,将军队撤至运河10英里以外,接受英法对运河关键位置的临时占领;对以色列要求停止战争行为,将军队撤至运河以东10英里。
第三阶段:如果任何一方在12小时内拒绝或未同意,英法联军将于10月31日凌晨对埃及发动军事行动。
其中有一条关键条款:以色列政 府“不被要求”满足对其发出的呼吁条件,前提是埃及未接受对其发出的条件。
议定书明确约定必须严格保密。艾登始终否认存在此协议,据称销毁了英方持有的入侵计划副本。以色列持有原件现存于本-古里安档案馆。英法后来以“保护运河航行自由”为公开理由介入,但议定书证明军事行动时序在行动前一周即已确定。
1955年9月,埃及通过捷克斯洛伐克与苏联集团达成军火协议。美国国务院1955年10月11日会谈备忘录记录下“该交易将会完成,不会只是象征性数量;苏联既然已作出承诺,将尽一切努力交付货物”的判断。1955至1956年苏联集团向埃及和叙利亚出口总额约为1.1亿美元的军备,其中埃及约9400万美元。1955年之前,埃及长期被排斥在苏联的影响力范围外。军火协议签署后,苏联首次在中东地区作为独立参与者。1956年10月11日,以色列大使埃班在向美国助理国务卿艾伦表达关切时指出“一个近东国家在俄国被排斥于该地区两百多年后为其打开了大门”,这是冷战以来苏联首次突破中东防线。
美国的反对立场是深刻影响战争的关键变量之一。艾森豪威尔政 府 对于艾登回 避提供任何必要信息、意图上欺骗美国、损害美国遏制苏联的最高原则严重不满。美国认为遏制苏联高于维护北约盟友的殖民利益,对于苏联在中东地区的意图高度担忧。
总结一下,战争爆发有英法维护殖民统治和以色列保护其海上生命线的根本原因与苏伊士运河国有化的直接原因,苏联的支持、美国的立场和宏观的冷战格局也是重要原因。
10月29日下午4时20分,战争正式爆发。以军第202伞兵旅一个加强营在法国空军支援下于米特拉山口东端空降。以军10个旅(6个步兵旅、3个装甲/机械化旅、1个伞兵旅)同时以装甲部队为先导,兵分四路越过埃以国界快速突击。埃军东部军区当日命令第2步兵旅第5、第6营立即开过运河迎战以军,第4装甲师主力由运河西岸进入比尔·吉夫贾法地区,第2侦察团向东南运动,试图切断以空降部队退路。10月31日,以军含坦克支队和重迫击炮队的两个连组成侦察分队进攻米特拉山口,埃军第2步兵旅先遣部队在推进时遭到以军迫击炮火力压制。11月1日,以军已突破埃军在西奈半岛中部和北部的主防线。
10月30日,英法向埃及和以色列同时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双方停止敌对军事行动,埃军撤至运河10英里以外,并允许英法军队进驻运河区关键位置。埃及拒绝最后通牒后,10月31日,英法联军从塞浦路斯、马耳他、亚丁及航空母舰上出动飞机,对开罗、亚历山大港等城市及埃及空军基地展开轰炸,摧毁埃及空军200余架飞机。英法空袭持续了6天,以此企图摧毁埃及空军,切断西奈半岛上埃军的退路。开罗、亚历山大港、塞得港、伊斯梅利亚、苏伊士五大城市遭到严重破坏,4座空军基地和15座机场遭到袭击,到11月4日埃及全部机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避免西奈部队陷入以军与英法联军夹击,埃军开始有组织撤出西奈半岛。11月5日,埃军主力全部撤出西奈,保存了有生力量。同日,英法空降部队登陆塞得港,海军陆战队介入地面作战。英法联军共8万陆战部队、1000余架作战飞机、近100艘各种战舰投入行动。但到11月6日,英法联军尚未完全控制运河区。
战争过程中,以军投入地面部队45,000人共10个旅,坦克约500辆,火炮150门,作战飞机约150架(约半数为喷气机);埃军在西奈半岛投入地面部队30,000人,共2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及地方部队,坦克约530辆(近半数在运河西岸作为预备队),火炮500门,作战飞机255架(但仅有100余架可以作战,约半数为喷气机),许多飞行员和坦克手仍然在苏联接受训练,多数先进和重型装备其实并不能在实战中发挥作用;英法联军陆战部队80,000人,含皇家海军陆战队旅、第16伞兵旅、第3步兵师,作战飞机1000余架。
除此以外,英法联军还有近100艘各类军舰,包括航空母舰(英国“鹰”号、“堡垒”号、“Albion”号等),法国在地中海的2艘航母搭载螺旋桨飞机,性能逊于埃及的米格-15、米格-17和伊尔-28。埃及海军规模远小于英法联军,战争中曾以驱逐舰“易卜拉欣一世”号炮击海法港及周边地区。然而,英国38艘坦克登陆舰中只有2艘在役,其余封存。英国皇家空军在中东仅部署2个堪培拉轰炸机中队。就纸面数据和装备准备度而言,总体上以军和英法联军的优势近乎是压倒性的。
再看到后勤补给方面。对于英法 联 军,参谋长委员会告知 政 府至少要6周准备时间才能够发起军事行动。英国虽然在利比亚驻扎军队,但是利比亚政 府不允许其领土被用于攻击其他国家,导致英法联军后勤的灵活性受到限制。10月29日至11月6日,英法海上补给受天气影响。11月7日的风暴阻止了海上补给的进行,让联军的推进一度陷入停滞。在以色列方面,其作战距离较短,补给线稳定,而且有法国空军直接支援,后勤压力较小。埃及方面,西奈半岛驻军30,000人,主力部队集中在尼罗河三角洲和运河区防御,面临三线作战,补给线较长,还位于以空军打击之下。但是埃军后来的有组织撤退保存了有生力量,没有出现大规模溃败。
以色列方在西奈战役中阵亡189人、伤899人,损失飞机约20架;英国方在战争中阵亡16人、伤96人、被俘1人;法国方阵亡10人、伤33人;埃及方阵亡约1,650-3,000人(不同参考来源口径不一)、伤约4,900人、被俘约5,000-30,000人,损失飞机超过210架。英法确实在军事上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埃及军队损失惨重,西奈半岛被攻占。然而,埃及在政治上却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1956年10月1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18号决议,确立六项原则,其中明确包含:埃及的主权应予以尊重;运河的管理应完全不受任何国家政治影响;通行税及费用之规定办法应由埃及与各使用国议定。该决议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埃及对运河的主权,同时承认运河管理的国际航行自由原则。1956年11月1日至10日,联合国大会召开紧急会议。由于英法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根据“联合一致共策和平”决议,议题被移交至大会。大会通过了第1000号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紧急部队(UNEF) ,这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支维和部队。UNEF不是《联合国宪章》第42条所设想的“执行和平行动”的一支力量,而是经冲突各方同意和合作才开展维和行动。部队配备武器,但仅限自卫用途。联合国秘书长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未经一 国 政 府 同意不能要求部队驻扎或在该国领土上行动”。由于以色列拒绝UNEF部署在其领土,经埃及同意UNEF完全部署在埃及一侧。埃及保留在任何时候撤回同意的主权权利。
美国和苏联也对局势进行了直接干预。美国财政部在国际市场上做空英镑,扣留对英国的石油供应和货币支持,迫使英国接受停火。艾登致电请求财政援助时被以撤军为条件。苏联对埃及直接进行军事上的援助,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还向英、法、以三国发出核威胁,建议美苏共同出兵调停,不过核威胁更多是宣传手段。
英法联军最终于1956年12月22日全部撤出苏伊士运河区。以色列军队于1957年3月8日全部撤出西奈 半 岛和 加 沙 地 带,标志战争正式结束。战争期间,运河被沉船而阻断,联合国后来主导了清理工作。根据埃及与联合国达成的协议,运河于1957年4月底恢复通航。
英法对运河公司国 有 化的抗 议逻辑在于苏伊士运河公司具有“国际性”,认为其管理权不应被单方面收归一国。纳赛尔的法律依据则建立在两项基础之上,公司国籍和主权原则。纳赛尔方面在埃及国家电视台的档案研究中找到了公司原始组建合同,明确规定公司“是一家埃及股份公司,受埃及法律管辖,总部设在亚历山大”,为国有化提供完整的法律依据。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确认运河自由航行原则,但该公约并未将运河管理权授予任何国际机构,序言有明确解释这一点。
1957年4月24日,埃及政 府正式声明,重申遵守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的规定和精神,承诺确保运河自由航行,同时“强调埃及政 府对该运河的主权控制”。该声明被认定为一项具有国际拘束力的文书,在联合国秘书处交存登记。埃及与苏伊士金融公司(原苏伊士运河公司)于1958年7月13日在日内瓦签署最终补偿协议。协议规定埃及向公司股东支付28,300,000埃及镑(约合当时汇率下的8100万美元),以法国法郎和英镑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平价为基准计算。协议由世界银行参与斡旋,埃及政府在签署后正式获得运河的全部资产和运营权。1957年4月24日的声明和1958年的补偿协议从法律上共同确定运河主权归属埃及,声明确认主权与航行自由,补偿协议解决资产转移的经济争议。埃及最终获得了政治上的胜利,收回运河权益。
领导埃及军民抗击英法以联合入侵,收回苏伊士运河主权,让纳赛尔的国际威望大幅提升,一跃成为阿拉伯世界的领袖,阿拉伯民族主义浪潮开始席卷整个中东,直到这一声望在1967年六日战争遭受重创。阿拉伯各国与以色列之间的矛盾却因此加剧,引发了新的领土纷争,为后来的中东局势动荡埋下了隐患。苏伊士运河危机对全球反殖民运动产生示范和引导效应,英法在中东殖民统治遭到毁灭性打击,到50年代末,两国在中东殖民统治基本结束。
美苏干预是决定战争实际结果最重要的变量,双方在限制英法上达成的罕见共识也值得深入讨论,这里给出我的一些理解。
先从美国的立场开始。艾森豪威尔政 府认为,英法以入侵埃及损害冷战中美国遏制苏联的最高原则,纳赛尔政 府将倒向苏联一侧。如果美国坐视不管,苏联就会以“支持殖民入侵下的受害者”这一姿态进入中东,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事实也证明苏联确实在危机中向埃及提供军事援助,并向英法以进行核威慑。另外,美国总统大选于1956年11月6日举行。艾森豪威尔也不愿在选举前夕被卷入一场与苏联对抗的殖民战争,希望避免让美国被视为殖民帝国的继承者。两个主要原因共同使美国选择支持埃及以遏制苏联,而不是支持北约盟友的殖民利益。
苏联干预战争局势也有多种原因。苏联将苏伊士危机视为突破西方世界在中东势力范围的历史性机遇,首次作为独立参与者登上近东舞台,确认自身作为世界大国的地位。苏联以反殖民主义为旗帜,将自身定位为埃及乃至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支持者,在中东地区争取影响力。对照同时期的历史事件时间线,还可以看到苏联在苏伊士危机期间同时镇压匈牙利起义,苏伊士运河危机事实上分散了国际社会对匈牙利事件的注意力。有研究指出,英法以选择此时进攻可能也正是看准了苏联注意力被匈牙利局势牵制。
美苏达成罕见一致并非出于共同目标,而是各自利益暂时在此时有了交集。美国要维护其反殖民国际形象,遏制苏联;苏联要扩大中东影响力,展示超级大国地位。两者都反对英法以的军事行动,但是实际理由和目的截然不同。苏联的“火箭照会”并非促使英法停火的决定性因素,英法的撤军更多是美英特殊关系破裂和英国经济压力所致。美苏将地区危机作为战略机遇扩大影响力的例子还有很多,等有时间或者想到了也许还会写些别的。
参考来源:
英国国家档案馆FO 371系列
美国FRUS第XVI卷
CIA解密文件:1955—1956年苏联集团对埃及和叙利亚军备出口的估算数据
Носенко Татьяна Всеволодовна, «Суэцкий кризис в ближневосточной политике СССР: важная заявка на самостоятельную роль»,《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通报》2024年第1期
《塞夫勒议定书》(King's College London SUEZ OHP 22)
RAND Corporation 相关研究
南特外交档案中心(353PO/2/1-616)
Service historique de la Défense, Vincennes
埃及白皮书(埃及国家图书馆)
以色列国防军档案(IDFArc.),文件号 35/804/1984、42/464/1957、138/172/1959
Avi Shlaim, “The Protocol of Sèvres, 1956: Anatomy of a War Plot,”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73, No. 3 (1997)
CAB 23/24(战时内阁与内阁:备忘录与会议记录)
UN General Assembly, A/CN.4/557UN General Assembly, A/3898, S/4089
UN Archives
UNEF I 背景资料
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1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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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员#08 代评审 | 2026-09-28 07:48 | 12.50 | 知识性 3.5 · 思考深度 3.0 · 行文 3.0 · 其他方面 3.0 | 保密 |
| 评审员#01 | 2026-09-27 09:56 | 12.00 | 知识性 4.0 · 思考深度 4.0 · 行文 2.0 · 其他方面 2.0 | 保密 |
| 评审员#17 代评审 | 2026-09-27 09:54 | 12.50 | 知识性 3.0 · 思考深度 3.5 · 行文 3.0 · 其他方面 3.0 | 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