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金属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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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属外壳 (1)
彻底怒了,遂分段发布
<discussion=6abe6e4b5727d86b08e368fc>全金属外壳_参考来源</discussion>
“Is that you, John Wayne?”
“是你吗?约翰•韦恩?”
“Is this me?”
“这是我吗?”
当John Wayne这个名字在《全金属外壳》、或者在其原著半自传体小说《The Short Timers》、以及在更远些的地方被一遍遍像这样提起时,那个在银幕上如同P-38开罐器一样无所不能的爱国主义军人的代言人的形象也随之被反复解构,消解为在1968年(1)最终散去的尘土,直到让“John Wayne”走下神坛的这个时代本身也逐渐远去。
对一群平均年龄在十九岁左右、看约翰•韦恩主演电影、听父辈讲抗击德日法西斯故事长大的战士们来说,这两句话承载了太多东西。不过,本文并不打算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谈电影两幕剧情解析或者“人格的二元性”,而是准备聊作为背景的“制度如何选择谁去战斗”。
美国兵役制的起点是殖民地时期各殖民地自行组织的民兵制度。从1607年詹姆斯敦的建立,到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各殖民地和地方政治单位共通过了650余部涉及某种形式征兵的法规或条例。除宾夕法尼亚等由教友派主导的殖民地外,所有殖民地都确立了普遍军事服役制度,要求所有健全男性(通常为16至60岁)成为兼职士兵,并自备武器。特拉华的第一部民兵法源自1671年纽约法律,将最低服役年龄定为16岁。殖民地时期民兵分为“普通民兵”和“志愿民兵”两类,前者建立于义务服役的原则,后者是在此基础上由民兵自愿选择组成的部队。
民兵的核心特征在于地方性。民兵的任务是响应本社区的防御需要,服役期短,且训练日极少,对正常和平生活干扰有限。许多殖民者来到美洲本就是为了逃避欧洲专 制国家的征兵,因此“为保卫自己家庭和财产而短期爱国服役”的民兵传统开始在美洲扎根。到1750至1760年代,连普遍训练的需要都已消退,趋于远离任何形式的强制。
独立战争期间,大陆军主要依赖志愿兵和州民兵,而非联邦统一征兵。大陆会议拒绝了华盛顿提出的建立由全国统一民兵、普遍征兵支持的常备军方案。战后,1784年授权组建的仅是一支从州民兵中自愿招募的小型边境保安队,服役期一年。
1792年《民兵法》 是国会第一部一般性军事法律,规定所有18至45岁健全白人男性须在当地登记服民兵役,并自备火枪、刺刀、背包等装备。该法理论上使民兵服役成为联邦可征召的义务,但书面上的强制性义务在此后数十年中逐渐沦为废弃条文。1812年战争期间虽有直接征兵,但规模有限,志愿兵仍是主要兵源。
到1860年底,联邦正规军仅有16,367名官兵。美国内战迫使双方建立真正的全国性征兵制度。南方邦联国会于1862年4月16日率先通过全国性征兵法,要求18至35岁健全白人男性服役三年。应该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全国性”征兵法律。北方随后跟进。联邦国会于1862年7月17日通过《民兵法》,1863年3月3日通过《登记法》。登记法规定20至45岁健全男性公民进行登记,在需要时被征召。《登记法》确立了联邦政府直接向个人征兵的权力,但它从一开始就有个根本性缺陷:被征召者可以雇佣替代者或支付300美元免役费来逃避服役。这一条款直接导致了1863年7月纽约血腥的抗征兵暴 乱,阶级矛盾在兵役制度中以暴力活动爆发。内战结束后,美国的兵源模式回归以志愿兵和国民警卫队为主。国民警卫队在1880年代建立,成为公民士兵传统的载体组织。
但是一战又改变了这一格局。1916年《国防法》 是截至当时美国最全面的军事立法,正式将国民警卫队“全国化”,授权联邦政 府征召人员入伍。但实际的征兵立法直到参战一个多月后才通过。1917年5月18日,国会通过《选择性服务法》,要求21至31岁所有男性公民登记,后扩展至18至45岁。与内战立法不同,1917年法案直接建立服役义务。约有2400万男性完成登记,一战期间陆军约67% 的人员通过选择性服务系统进入。但是政 府在措辞上刻意回避“征兵”一词,使用“选择性服务”一词来弱化强制色彩。
一战结束后,选择性服务系统迅速解散。1920年《国防法》 修订了1916年法案,确立了以正规军、国民警卫队和有组织预备役为支柱的军事体系,但未保留任何形式的和平时期征兵权力。整个1920至1930年代,美国军事人力政策的核心逻辑是最小化常备军规模。正规军被限制在约17.5万人的水平,国民警卫队和预备役在人员与装备上均处于边缘地位。征兵制在一战后的美国记忆中带有强烈的负面色彩,任何恢复和平时期征兵的提议在政治上均不可行。这一时期对大规模常备军的政治不信任、对强制服役的抵触、以及依赖志愿兵和预备役的兵源模式,一直延续到1940年。
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美国兵役制呈现出一个反复出现的模式:平时依赖地方民兵和志愿兵,危机时启用某种形式的联邦征兵,危机结束后又迅速回归志愿模式。这一模式的深层逻辑根植于美国政治文化中对常备军和强制服役的双重不信任,以及对地方自治和个体选择的偏好。
1940年9月16日,罗斯福总统签署《选择性训练与服务法》(Burke-Wadsworth Act),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和平时期联邦征兵法案,尽管这所谓的和平早已经岌岌可危,当时的美国正处在战争边缘。该法案要求21至45岁的所有男性进行登记。罗斯福在签署时发表声明,称此举是为了“抵御战争逼近我们的海岸”,避免“那些因软弱而招致攻击的国家的可怕命运”。
(猜猜是点谁的名)
历史学者普遍认为,该法案“标志着美国孤立主义传统的有效终结”,因为这是美国首次在名义上保持和平的时期将平民征召入武装部队以应对外部侵略威胁。
1940年10月16日,约1650万美国男性在各地选举总部完成登记。全国设立了6400个地方征兵委员会,最初通过全国抽签决定征召顺序,但抽签仅用于最初几次征召,此后改为年满18岁即登记并按“最年长者优先”原则征召。
二战期间,美国共有约3400万男性完成登记,超过1000万男性通过征兵系统进入军队。在整个二战期间,约39% 的服役人员为志愿入伍,61% 为被征召入伍。根据人口普查数据,610万人志愿入伍,1000万人被征召。珍珠港事件后,国会修订法案,要求18至64岁所有健全男性登记。1942年11月11日,国会将征兵年龄下限降至18岁,上限提高至37岁。实际操作中仅征召18至45岁男性。从比例上看,筛选可以说是严格,征兵第一年即有50% 的应征者因健康原因或文盲被拒。在通过地方委员会初审的男性中,陆军军医又淘汰了15%,累计淘汰率达到55%。战争初期,黑人因种族主义假设被排除在征兵之外。1943年引入“配额制”,将黑人征召人数限制在其人口比例(约10.6%)以内。黑人士兵最初被限制在“劳工单位”,随着战争推进才被允许参加战斗。二战征兵法于1947年3月31日失效,此后一年内美国没有征兵制度。新征兵法直到1948年6月24日才生效。(2)
1948年6月24日,国会通过《选择性服务法》,杜鲁门总统签署生效,恢复和平时期征兵制度。该法案最初授权有效期为两年。核心条款如下:
登记范围:18至25岁所有男性公民和男性居民外国人。
应征范围:19至25岁男性公民,除非获得豁免或延期。
服役期限:被征召者须连续服役21个月。
豁免条件:在1941年12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服役至少90天的退伍军人豁免;国民警卫队和预备役成员在保持良好训练参与的前提下豁免。
总统延期权:总统有权基于个人状况批准延期,包括有受抚养人者,以及从事农业、工业、政 府、学习、研究及科学、医疗或其他公共利益必要事业者。
学生延期:高中生延期至毕业或年满20岁;全日制大学生延期至学年结束。
朝鲜战争爆发后,1948年法案于1950年到期后被重新授权,并于1951年以《普遍军事训练与服务法》的名义通过,大幅扩展了征兵范围和服役义务。该法案将年龄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役时间延长至两年。1952年国会通过《预备役部队法》,要求所有被征召者承担8年义务服役,现役结束后可在预备役单位完成剩余义务。1950至1953年,总计1,529,539名男性被征召入伍。朝鲜战争期间共有超过570万人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1954年,也就是朝鲜战争结束后第一年,选择性服务系统雇用了7,010人,花费27,657,190美元,征召360,000人。
征兵制隐含的社会契约是:所有适龄男性共同承担国防义务,作为公民权利的对应责任。这一契约的意识形态基础在冷战期间被精心维护。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政 府“谨慎地将征兵的必要性框定在准备与苏联不可避免的冲突的语境中”,并通过每周电视简报“华盛顿战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然而,这一契约从一开始就存在结构性漏洞。
1940年法案最初仅提供至学年结束的延期,学生广泛受征兵影响,研究生入学率在1943年秋季下降了30%至40%。二战后,对科学人才的保护需求催生了对“科学人力”的延期呼声,标志着征兵制度从二战时期的平等主义理想转向更“科学的”、选择性的方向转变。
当然,1940年,职业延期委员会即已被设立,与地方征兵委员会合作处理大学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延期事务,该委员会在二战、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期间持续运作。职业延期覆盖被认为对国家利益至关重要的职业,包括科学家、工程师、医生和教师。
随着朝鲜战争征兵规模升级,杜鲁门于1951年3月31日签署第10230号行政命令,正式引入学生延期制度。该制度基于选择性服务学院资格考试(SSCQT) 成绩和班级排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
到1950年代末,“几乎所有学生和教师都获得了延期”的制度已经形成。研究指出,1945至1965年间,中产阶级白人男性获得延期的可能性持续增大,使得他们越来越不可能在冷战军队中服役。与此同时,官员们利用“向贫困宣战”政策将更贫困和少数族裔作为征兵目标,希望军队服役能提供他们在平民生活中可用的技能。
1955年至1964年的征兵规模相对有限。1962年,年度征兵人数降至82,060人。尽管最初辩论中存在显著异议,但冷战期间征兵制获得了相当高的公众支持。然而这段时期的相对平静源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很少有人被征召。“征兵制在越南之前之所以被广泛接受,原因很简单——很少有年轻男性被征召。”有限的征兵规模掩盖了制度内部积累的结构性不平等,而这些矛盾将在越战大规模征兵后全面爆发。
1965年3月,美国海军陆战队登陆岘港。地面部队进入越南后,征兵规模随之急剧扩张。1965年总征召人数约120,000人;1966年和1967年的征召规模是1965年的两倍半。1966年单年即有382,000人通过选择性服务系统入伍。同年,约133,000名陆军人员中,44,654人(33.5%)为被征召者。1965—1968年逐年征召人数:1965年约184,000人,1966年约385,300人,1967年约485,000人,1968年约536,000人,峰值出现在1968年底至1969年初。1965年征兵增加后前十二个月内入伍的近340,000人中,317,500人进入陆军。
随着战争持续,为了扩大合格兵源,征兵豁免标准被逐步取消。1968年,为了缓和公众对选择性服务制度“不均匀和不一致”的日益增长的担忧,征兵被修改为基于生日的抽签制度。1969年5月13日,尼克松向国会提交了征兵改革方案,要求修改1967年《选择性服务法》,授权其修改征召程序。尼克松提议通过基于随机抽取生日的抽签来选择被征召者,使1月或12月出生的男性有相同的被征召概率。他还将主要征兵资格期缩短至一年,继续保留本科生延期,并允许研究生完成整个学年。由于国会行动迟缓,尼克松于1969年8月决定通过行政命令推行改革。但是抽签选择除外,因为需要立法授权。1969年11月26日,尼克松签署第11497号行政命令,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男性在越战中被征召入伍的程序。
第一次抽签于1969年12月1日举行。这是自1942年3月17日以来首次经国会授权的征兵抽签。抽签运作方式如下:
“生日抽签” :366个胶囊(每天一个,外加2月29日),每个胶囊内含一个日期。第一个被抽出的日期对应的所有当年满19岁的青年将被征召,除非有延期或不符合身体、心理或道德标准。
第二场抽签:26个胶囊,每个含一个字母,打乱字母顺序以确定同一生日组内的征召优先顺序(按姓氏首字母)。
在抽签制度下,青年仅在其19岁那年面临被征召的风险,而非此前从18岁至25岁的七年窗口期。1969年抽签中,最高被征召的随机序列号为195。1970年预计从约850,000人的征兵池中征召了约250,000人。
与征兵规模急剧膨胀形成对比的却是1963至1968年间,大学入学率从54% 上升至62%。计量经济学研究估计,征兵规避使1960年代末的大学入学率提高了4至6个百分点,并使1940年代末出生的男性获得大学学位的比例提高了最多2个百分点。1960年代的大学学生中,仅17% 来自工人和下层中产阶级背景,而80% 的越战服役人员来自工人阶级。1965至196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生仅占所有被征召者的2%。哈佛大学1970届1,200名毕业生中,仅56人参军,其中只有2人去了越南。因此也有人讽刺哈佛大学产生的普利策奖得主数量几乎与越战阵亡人数相当。
国会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个威斯康星州选区的100名被征召者中,没有一人来自年收入超过5,000美元的家庭。在234名参众议员的儿子中,118人(超过半数)获得了延期,仅28人在越南服役,仅19人参加过战斗。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的《Fortunate Son》中说的其实更多是这一现象,并没有对当时的越南战争作直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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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1968年,《绿色贝雷帽》上映,作为越战美军最后的赞歌
(2)频频作为爱国战士在主旋律电影的银幕上出现的约翰•韦恩实际上并没有服过兵役,有传言称是逃 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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